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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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 2009-2-27 11:49:29 |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隶属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信街15号。主要工作职责:农民工劳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培训资金应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农村劳动力转移网站建设和管理,以及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提供相关服务和法律援助等。 (二)招聘计划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专业:经济管理。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2、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符合; 4、有较好的写作基础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精通计算机,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优先; 6、性格开朗、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3月1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过期不补。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信街15号511室。 联系电话:0451—82815993。 联系人:王爱松、张晓红。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计算机等级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能有效证明应聘者学识、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资格审查 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选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进行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3、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内容。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由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邀请有关专家拟定。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和相应专业知识等。 4、考核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统计最后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并进入综合考核、体检阶段。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7、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8、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做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七)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应聘人员自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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